关于成立2016年连州市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奖
评委会的通知
各镇(民族乡)人民政府,市直有关单位:
按照连府办〔2015〕31号文的要求,为推进我市2016年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奖评工作,决定成立2016年连州市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奖评委会,成员名单如下:
主 任:李小林(市文联主席)
副 主 任:石振明(市作家协会副主席)
曾为民(市文广新局副局长)
工作人员:魏文石(市文广新局图博与文艺股股长)
许 涛(市文化馆办公室主任)
潘一丹(市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)
黄志超(市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)
市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联,由李小林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,负责评审工作的具体事务。
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6年6月6日